據新華社電 財政部22日發佈消息,財政部和中國民用航空局日前聯合發佈《關於加強公務機票購買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》,要求各級國家機關、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工作人員,以及使用財政性資金購買公務機票的其他人員,國內出差、因公臨時出國購買機票,應當按照厲行節約和支持本國航空公司發展的原則,優先購買通過政府採購方式確定的我國航空公司航班優惠機票。
  《通知》強調,購票人應當做好公務出行計劃安排,盡可能選擇低價機票,原則上不得購買全價機票。
  國內航空公司按政府採購合同約定給予公務機票優惠。對於市場折扣機票,各航空公司按國內、國際機票各航班艙位的折扣票價給予9.5折優惠;對於市場全價機票,則分別給予全價票價的8.8折、8.5折優惠。
  根據《通知》,中央預算單位從2014年6月1日起開始實施公務機票購買管理改革。各省級財政部門要統籌安排本地區改革工作,省級預算單位在2014年底前實施,地市級及以下級預算單位在2015年底前全部實施。  (原標題:因公出差出國原則上不得購全價機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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